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现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三是注重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对群众识别黑恶犯罪表现形式和重点打击犯罪领域的指引,切实解决群众不懂举报、不愿举报、不敢举报的问题,最大程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联合公安、政法等部门开展涉医违法犯罪、非法行医、医托、号贩子等常态化联合执法与专项打击,推动行政与刑事手段双管齐下,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要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治理格局。
五是注重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亮点,在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扫黑除恶线索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