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XX县深入贯彻落实市委XX书记关于打好“环境整治”战役,建设“湘江北去、漫江碧透”新XX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狠抓湘江保护与治理,强力打造一流水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突出三级联动,全面推行河长制
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水环境建设摆在生态环境建设的首要位置,把落实河长制、抓好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环境整治”战役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省级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等“五城联创”的重要内容。自全市推行河长制动员大会后,我县迅速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河长的高规格领导班子,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召开了规模达700余人的县、乡、村三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大会,把全县60条河流,83座水库(山塘)纳入河长制管理,明确所有县处级领导及乡、村两级班子成员全部担任全县大小河流(水库)的河(库)长。县委、县政府建立了“一河一议、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长制管理制度和“一月一晒、一季一督、一年一评”河长制督查考核制度,不断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县、乡、村三级全面开展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有力提高了全社会对河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了“爱水、护水、惜水”的浓厚氛围。
二、实行“三污”同治,全面防治水污染
防治污染、净化水体是河长制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县坚持标本兼治,对河流流域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三污同治”。治理工业污染方面,完成3家重金属企业历史遗留污染物的治理;关停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等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4家,实现工业“三废”达标排放。治理生活污染方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4.6%;投入1650万元完成30个村的生活垃圾整治任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方面,按照老建制,将112个行政村纳入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规范农村禽畜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标准;新投入280万元治理养殖污染,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达标率达75%;通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沼气池等方式,28000户农户实现污水处理,污水处理率达63%。
三、开展“三护”行动,全面改善水环境
坚持保护与治理同步,大力开展水源保护、河道管护、岸线整护“三护”行动。抓好水源保护。出台《XX县江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办法》,划定9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期开展29项季度常规监测和109项年度分析监测、实时监测,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地表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加强河道管护。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投入资金50多万元,用于日常河面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工作,县城内河段实现河面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无淤塞“三无”目标。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长效管理”的原则,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今年共取缔1处、停产2处、整改3处人工制砂场。加强岸线整护。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水岸生态系统进行严格保护。
四、推进“三区”建设,全面优化水生态
为充分发挥水环境的功能和作用,我县大力推进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园区、水利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水生态功能区建设,着力促进人水和谐,推进绿色发展。今年以来,大力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石漠化工程建设和矿山植被修复,完成造林面积1.8万亩,确保了全县森林覆盖率和森林涵养水源系统保持稳定。总投资3.5亿元,规划湿地总面积983.35公顷,集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已完成一期工程招投标,进入建设阶段。规划控制面积1571平方公里的水利风景名胜区,正进行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和沿途生物保护等,建成后将成为极具生物多样性特色和健康养生功能的生态景区。
水环境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推行河长制,抓好湘江保护与治理,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下一步,我县将继续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强化举措,深入推进河长制和湘江保护治理工作,“保一江清水,促一方发展”。